这种作法不可取(原创)
07月 3rd, 2008
对女性而言,到底是生命重要,还是贞操重要?在生命和贞操发生冲突的时候,首先应该保护的是生命呢还是贞操?对这个问题,好多法律专家已经多次说过了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王大伟和李玫谨两位教授就多次说过这个问题。可是现在还有好多人不这样认为,他们认为贞操重于生命,并说保护贞操就等于保护了自己的尊严。言下之意就是失去了贞操,就等于女人没有了尊严。
近日,《南方都市报》曾报导了一则新闻,讲的是河南漯河的一位十九岁的姑娘趟素静。为接男友被老乡骗到出租屋内,为抗强暴,她毅然从六楼跳下摔成重伤。对于此事,好多人都进行了评伦。当然了,众说不一,有说她傻的,认为贞操和生命相比就显得有些微不足道了。持这种观点的人当然是一些观律观念比较强的人,也是一些比较现实的人。但也有说她这样做是值得的,说此举是维护了贞操,体现了个人的尊严。为此,在网上两种观点展开了激列的辨伦。能够引起人们的辩伦是一件好事,其码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提高。
因为这样的事发生的已经不少了,特别是一些从农村来城里打工者据多。她们做出这种选择,是与她们长期的生活在农村,对现代社会的一些事物缺泛必要的了解有着直接的关系。由于她们受旧的传统意识的束缚,在她们看来,一个女人如果失去贞操,轻者会被男人瞧不起,重者会不要她了。这种心情是可以理解的,但她们忽略了一重要的问题,那就是人的生命是最重要的这一现实。在两者发生冲突的时候,首先应该保护的是生命。如果一个人连生命都不在呼了,那还有什么贞操可言呢?更何况社会已经发展到今天,人们对待贞操的观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了。男人对女性贞操的要求已经不象过去那么的苛刻了(这是大多数男人的心态)。
有一项调查显示,在对当代大学生的调查中。有百分之九十的大学生对婚外情表示支持或无所谓,只有百分之十的人坚决反对。还有一项调查,也是对大学生进行的。有百分之二十的女大学生,原意做大款的情人或二奶。由此不难看出,越是有知识的人,把贞操看的越谈了。因为现在人们讲究的是现实,并不会固守在旧的传统模式中生活,更不想让这种旧的观念来束缚自己的行为。这样说,并不是说可以随便的乱来,更不是提倡人们瞎混。只是说时代在进步,人们的观念也应该发生改变。决不能固守传统的旧观念,而使自己在遇到贞操和生命发生冲突时,象趟素静姑娘那样去选择跳楼的作法。
其实趟素静当时并没有处在非常危险中,即然能开窗跳楼。又是夜深人静的时候,为什么就不能大声喊叫救命呢?如果她当时那样的喊了,其码对犯罪分子是一种威胁。而且周围的住户也会听到报警的,这样不是就可以僻免悲剧的发生了么?而且还不会失身。当时犯罪分子并没有威胁到她的生命安全,只是想强奸她而已。就是她当时喊了,也不会有生命危险的。因为犯罪分子必竟还没有实施犯罪,而且这一叫会招来一些好心人的报警或救助的。而趟素静却说,跳楼是她唯一的选择。不知她当时想到没有,这种跳楼会造成什么的后果,我想她即然已经十九岁了,应该很清楚的,这必竟是六楼呀。重者会当场死亡,轻者会摔成重伤,落个终身残废。
这样一想,到底是失去贞操重要呢?还是生命更重要些?难道这样一跳就表示自己有尊严了么?所以说生命永远都重于贞操。有人说这个问题不好回答,而我认为这是一个最好回答的问题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的王大伟和李玫谨两位教授都是这方面的专家,他们一再告戒人们,特别是女性。在遇到强暴时,首先应该选择以保护生命为前提。不能不顾后果的进行反抗,这样做往往会适得其反。因为在好多种情况下,犯罪分子只是为了占有你的身体,他并没有加害于你的想法。如果你一反抗,但有不可能得到外界帮助的情况下,就有可能激怒犯罪分子。从而使他改变原来的想法,即要强奸你,同时完全有可能奸后加害于你。所以两位教授一再的告戒女性朋友们。在遇到此类事件时,应该采取理性和明智的选择。脱身以后,再进行报警,这就是自我保护的最重要的方法和步骤。这些法律专家的话,应该算是对人们的劝戒篇吧。并不是象某些人所说的,女人失去了贞操,就等于失去了尊严。并说一个失去尊严的人,在这个世界上如同行尸走肉。 说这种话的人,听了法律专家的这些劝戒的话,不知会作何感想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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